该方案确定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武冈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建立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等四项改革试点。
此外,人员分类管理方案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
其中,检察官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检察辅助人员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司法行政人员包括政工党务、行政事务、后勤管理人员,从事行政管理事务。
方案要求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潘亦华 廖远哲
编辑:陶园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