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系湖南省攸县人。2001年,刘某与前妻英某因感情不和离婚,此后一直未有联系。女儿小雨(化名)随英某一起生活。英某与林某再婚后,小雨也改了姓。此事刘某并不知情。
2014年12月,刘某听说小雨要出嫁了,主动联系小雨,想给小雨10万元作嫁妆。小雨当时就拒绝了,认为刘某这么多年来也不容易,希望刘某留着这笔钱养老。刘某却认为小雨拒绝收自己给的钱,肯定是受英某的指使,再加上英某没有通知自己便给小雨改了姓,仇恨的种子于是在刘某的心里滋生蔓延,刘某决定报复英某。
2015年3月2日,刘某在市场内购得斧头、打火机和汽油瓶,骑车来到林某家门口。绕了一圈,发现无人在家,刘某不甘心,绕到侧门处,用斧头破门而入,淋了些汽油在林某家的沙发、杂物堆等处并点燃,还用斧头将大门、窗户等砸坏。邻居见起火了,都赶过来。刘某手持斧头与周围群众对峙,不让群众救火,并主动拨打报警电话投案自首。民警赶到现场将刘某带离,周围群众这才一起将火扑灭。
经鉴定,林某家的部分财产损失价值11002元,被烧坏的房屋进行装修等共计花费10万余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李金枝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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