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成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窗口功能,设立接待、等候咨询、宣传、办公等区域,并设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入“互联网+”理念,采取O2O模式,为公众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2015年,全省试点建成40个市(州)、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地理位置、形象标识、服务功能“三统一”,形成了比较统一、规范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各地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转变传统工作模式,前移服务阵地,让工作人员到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0万余人次,真正让群众享受到了“功能全、质量好、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道龙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早日建成覆盖湖南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要抢抓建设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任务。要规范运行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加强实体平台与如法网的对接应用,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监管、质量网上考核。要加强组织保障,把中心、站点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工作合力,形成支持中心、站点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优势,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会上,益阳市、娄底市、浏阳市、汝城县司法局等单位作交流发言。
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世月主持会议。省综治办、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徐静飞 成圣斌 徐巧丽
编辑:张广蓉 实习编辑 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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