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锅炉专项整治方案。整治的主要目标是对县城建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17台10蒸吨及以下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予以拆除或改造,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或其他清洁能源。整治时间为6月1日至10月31日。
李功文指出,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对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明确目标、加强举措;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强化整治执法力度;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圆满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锅炉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红网
作者:郭庭利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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