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曾妍 袁建斌)昨日,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湖南省高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情况。2015年7月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781件,同比增长11.47%;判决毒品犯罪分子7689人,同比增长10.44%,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40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412人。
新型特点 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逐年上升
市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吴雪辉介绍,毒品犯罪率居高不下,禁毒形势严峻。2013年以来,长沙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和判决的毒品犯罪人数均呈20%以上的增长率。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长沙两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77件,对237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近年来,湖南毒品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容留吸毒犯罪持续高发;未成年人涉毒违法犯罪从2009年的38人上升为2015年的61人,呈逐年上升趋势;毒品引发的为获取吸毒所需资金而实施抢劫等犯罪的次生危害不断增大;新型合成毒品案件所占比例迅速上升;再犯罪人员、累犯比例较高。
案例通报 两被告人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
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两被告人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已经执行。
两位被告人都曾有案底。1968年出生的张建林,曾因犯盗窃罪和抢劫罪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另一名被告人莫坤出生于1982年,也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8月至10月,张建林从莫坤等人处购进毒品后向外售卖,共贩卖冰毒902克、麻古150粒。莫坤从广东购进冰毒3232.52克运输至长沙贩卖给被告人张建林时,被公安机关缴获。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建林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数量大。莫坤将毒品从广东运输至长沙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在贩卖毒品的共同犯罪中,张建林出资购毒、为主销售、指使他人贩毒,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莫坤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贩卖、运输毒品罪,系累犯和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据此依法对张建林、莫坤判处并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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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欣刚 曾妍 袁建斌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