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聚焦五大领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符合现阶段发展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通过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确保2017年将全面完成,并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有效途径;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机制体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权能,按照产权规律和林业经营特点,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依托浏阳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平台,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探索土地信托、托管、股田制等新的流转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林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禁止以发展农业、林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开展整县推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试点示范。农民合作社主要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间互利共赢模式。支持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扶持鼓励有技能有经营能力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同时,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机制推进特色县域经济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另外,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机制上,要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和高效使用机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精准扶贫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覆盖体制机制、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制度、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农民平等参与就业创业机制来健全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通过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法治建设来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编辑: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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