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6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卢欣 通讯员 龙晔雅 谷洁琼)在担任卫生院农村合作医疗专干期间,对于长期没有被领走的报销款,负责审核的曹某从银行取出据为己有。近日,耒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其立案侦查。
2013年4月,曹某在某镇卫生院担任农村合作医疗专干。期间,该镇所有参加农合的居民需将报销发票交由曹某审核,他审核后将相关材料上报相关部门,最后将现金支票交由曹某统一登记发放。其中,部分报账人自取,而长期没有来领的,曹某就将现金支票取出来,作为己用。
截至案发,曹某擅自将耒阳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支付给参保人员的兑付款共计43万余元用于购车、装修房屋及日常生活开支。直至2015年12月,担心事情败露,曹某设法归还16万余元。
今年6月3日,曹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待其挪用公款4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的犯罪事实。
经查实,2013年至2015年期间,曹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农合参保人员兑付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已涉嫌挪用公款罪。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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