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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估冒算行为说“不”

来源:红网 作者:王巧农 编辑:刘惟烜 2016-07-06 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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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永兴7月6日讯(通讯员 王巧农)7月6日,笔者从湖南省永兴县纪委监察局获悉,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的大量高估冒算问题,永兴县政府颁布了《永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估冒算不良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高估冒算不良行为失信惩处机制。凡是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反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造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经审计机关审定核减率在20%及以上的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将实行“黑名单”制。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发生一次高估冒算严重不良行为的,或者三年内累计发生两次高估冒算一般不良行为的,将被列入下年度永兴县工程建设重点考查单位名录或永兴县工程建设不受欢迎单位名录、工程建设信誉不良执(从)业人员名录,在3年内,禁止其参加永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以其他方式承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并由资质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其资质处罚。
  
  《规定》建立了高估冒算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和通报制度。《规定》要求,公示制度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其门户网站公布,通报制度由审计机关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执行,每年底发布《永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估冒算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高估冒算不良行为记录收集、审核、公示等处理处罚责任制。
  
  《规定》实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过错责任追究制,监察机关将加强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高估冒算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和处理处罚工作的监督,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徇私舞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发生高估冒算严重不良行为,或三年内累计发生两次高估冒算一般不良行为的建设单位,监察机关将依据《永兴县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规定》的出台,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高估冒算不良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王巧农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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