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针对的补贴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即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即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还将根据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补贴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受理窗口填写提交《长沙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和户籍、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兴莎 曹斌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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