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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全面实行两项残疾人补贴政策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兴莎 曹斌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于佳丽 2016-07-06 1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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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7月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曹斌)近日,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县民政局获悉,《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出台,将对困难残疾人进行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进行护理补贴两项。
  
  《方案》针对的补贴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即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即具有长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今后,还将根据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补贴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受理窗口填写提交《长沙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和户籍、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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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兴莎 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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