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站7月10日讯(分站记者 李亦恩)为进一步落实防汛期间堤防巡查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堤防巡查的积极性,7月8日,湖南省岳阳市防指下发了《岳阳市防汛期间堤防巡查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堤防巡查奖励对象为防汛期间在堤防巡查过程中发现险情,并于第一时间向县市区防指办公室报告的个人,所报险情需经县市区防指认定。堤防巡查惩处对象为防汛期间在堤防巡查过程中,发现险情不及时或有险情没有发现导致险情恶化的,以及发现险情没有及时报告贻误抢险时机的个人。堤防巡查惩处对象由县市区防指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问责。
《办法》从7月8日起执行。标准为:所报险情经县市区防指确定为一般险情的,巡查队员奖励标准为300-500元,非巡查队员奖励标准为400-800元;确定为重大险情的,奖励标准为1000-2000元;确定为特大险情的,奖励标准为3000-5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亦恩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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