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兴7月18日讯(通讯员 李玮 朱晶)7月17日,湖南省资兴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队迅速查处了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违法公司得到了处罚,有效地维护了资兴市森林资源和林业秩序。
6月19日,资兴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资兴市某石材有限公司在兴宁镇山海村鱼岭铺组“庙脚”山场堆放碎石场的渣土,造成林地损毁,请求公安机关查处。资兴市森林公安局迅速指派刑侦治安队民警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得知,在今年4月份至6月份,资兴市某石材有限公司为进行碎石开采,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在兴宁镇山海村鱼岭铺组“庙脚”山场内大量倾倒渣土,擅自将灌木林地改为非林地。经鉴定,资兴市某石材有限公司占用灌木林地的面积为5533.36平方米(计8.3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属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资兴市森林公安局立即进行相关证据收集,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
来源:红网
作者:李玮 朱晶
编辑:刘惟烜 实习生 张小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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