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汉寿7月22日讯(通讯员 王钢 彭明)湖南汉寿六旬农民吴某在家中开设诊所,先后两次受到行政执法部门处罚,仍未停止诊疗活动。经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0日,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现年64岁的吴某是一名仅有小学文化的普通农民。见开诊所有利可图,吴某在明知自己既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也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家中开设诊所,为附近村民看病。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得知吴某非法行医后,分别于2014年4月、2015年5月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非法行医。可吴某根本未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继续从事非法诊疗活动。
2015年12月21日,吴某在自己家中非法行医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来源:红网
作者:王钢 彭明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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