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澧县7月25日讯(通讯员 谭春林 陈悦)湖南省澧县“90后”宋某因手头拮据,没钱上网玩游戏,一日之内两次抢劫出租车司机。经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5日,澧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月13日14时许,宋某在澧县向阳桥路段,搭乘王某驾驶的出租车。当出租车行驶至高速公路桥墩附近时,宋某突然用手箍住王某的脖子,抢走120余元现金。同日15时许,宋某在澧县汽车东站出口处,搭乘唐某驾驶的出租车。上车后,宋某即对唐某进行殴打,接着将唐某放在仪表盘上的400元现金抢走,然后以暴力相威胁,抢走唐某身上的50元现金和一部诺基亚手机。
来源:红网
作者:谭春林 陈悦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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