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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娄星区房屋拆迁后 可自行选购新建商品房作安置房

来源:红网 作者:阳利忠 彭载钞 彭舒迪 编辑:刘艳芳 2016-08-03 1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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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娄星站8月3日讯(分站记者 阳利忠 彭载钞 通讯员 彭舒迪) 8月1日下午,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被拆迁人自行选购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动员大会召开,区委书记彭健初主持会议,黄大生、李彦文、邓伟谋、刘杰、肖雄杰、颜新和、龙晓涛、王永忠、颜继荣等领导出席会议。

  根据《被拆迁人自行选购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操作办法》的规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0月26日,在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房屋被拆迁后原选择安置房安置,现改为选购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被拆迁人,可在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项目中自行选房,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安置补偿款并在每人90平方米范围内按实际购房面积给予500元每平方米的奖励,此外,还能享受一次性补助搬迁过渡费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彭健初强调,安置工作事关民生,意义重大,各相关单位一定要全面领会精神,高度统一思想;要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做好辖区内被拆迁人的思想动员和政策解读工作;要全面强化责任,全力推动落实,切实将工作做细做到位,用实干担当精神全面完成选购工作,为全区征地拆迁安置三年行动计划创造良好条件。 黄大生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落实好优惠政策,解决好资金安置,全面开展调查摸底,严格审核购买资金,把握好时间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多措并举,营造氛围,严肃纪律,追究责任,为有效化解商品房库存和安置矛盾,逐步实行货币化安置,推动娄星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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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阳利忠 彭载钞 彭舒迪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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