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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上调经适房地纯出让金标准 9月1日起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编辑:王娉娉 2016-08-05 10: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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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 实习生 彭思瑶)日前,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收土地纯出让金标准的通知》,将对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收土地纯出让金标准进行调整。该政策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调整后标准为:土地等级I应收纯出让金1085,土地等级II应收纯出让金871,土地等级III应收纯出让金726,土地等级IV应收纯出让金559,土地等级V应收纯出让金438,土地等级VI-1应收纯出让金376,土地等级VI-2应收纯出让金365。(单位:元/建筑平方米)

  2012年12月,《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正式颁布,明确从2013年1月5日开始,长沙内五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并取得经适房产权证的,产权人在补交土地价款后,可以上市交易。

  购买经适房满五年(从取得全额购房发票之日起计算)并取得经适房产权证的,产权人在补交土地价款后,可以上市交易,政府可优先回购;也可分别由市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和市国土资源部门重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取得完全产权。

  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土地等级。在长沙公布的2013年经适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价款计算标准中,共分7个等级,最高为I级,即位置最好的一类地块,出让金标准为761元/平方米,最低的则为Ⅵ-2级,标准是257元/平方米。

  由此看来,此次长沙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收土地纯出让金标准上调了不少,I级土地出让金标准对比3年前上涨了324元/平方米。 

来源:红网

作者:刘李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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