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怀化市洪江区纪工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区人防办党组书记禹正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问题。禹正良2012年4月任洪江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以来(2015年11月任区人防办党组书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单位人员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7000元;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3000元;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收取赞助费25000元设置“小金库”;授意单位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套取国家资金116125元。给予禹正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区工委免去其职务。
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向玉凌,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向玉凌在区国土资源局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采用已报账发票重复报账,冲抵单位无票据开支,骗取国家财政资金5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假借领导名义,安排单位出纳将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在中国建设银行洪江支行账户上的24万元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到其本人的建行卡上,借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24 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大头小尾”方式虚开财政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侵吞公款5570元。给予向玉凌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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