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内有4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注销或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红网长沙8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8月9日,全省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动员会在长沙召开,传达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特别是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以及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相关要求,部署全省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工作。副省长张剑飞出席并作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值恒主持会议。
关于交通运输安全方面,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文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提到,湖南将建立全省营运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毒驾、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4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营运驾驶员,一律进入“黑名单”。对于进入“黑名单”的营运驾驶员,由原发证机关注销或吊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会议还透露,近期湖南省将完成《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的修订,将出租汽车移出特许经营的范围,还将《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列入2016年立法调研计划,将出租汽车纳入《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调整范围,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初出台。
来源:红网
作者:肖洋桂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