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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通报11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飞越 2016-08-11 1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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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衡阳县纪委对11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2016年6月9日(端午节),井头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兼政府公车司机刘万斌公车私用。井头镇党委决定,给予刘万斌党内警告处分。

  2、2016年6月16日上午,长安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刘光辉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小说。长安乡人民政府决定,给予刘光辉行政警告处分。

  3、2016年6月16日下午3点55分,县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驻县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邹斌用手机看电视剧。县住建局决定,给予邹斌行政警告处分。

  4、2016年6月17日上午10点15分,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熊国敬用办公电脑看篮球赛。县人社局决定,给予熊国敬行政警告处分。

  5、2016年6月24日下午5点,县水利局水土保持试验站胡隆辉用办公电脑看电视剧。县水利局决定,给予胡隆辉行政警告处分。

  6、2016年7月6日下午3点35分,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胡祥友用办公电脑玩游戏。石市镇人民政府决定,给予胡祥友行政警告处分。

  7、2016年6月17日下午5点12分,县残联在岗人员较少,存在个别人员早退现象。县残联作出了书面检讨。

  8、2016年6月17日下午5点31分,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刘建军、莫涛、何政缺岗。县环保局决定,给予刘建军、莫涛、何政三人通报批评并诫勉谈话,监察大队负责人在全局职工大会上作出检讨。

  9、2016年6月20日上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王祥春中途缺岗。县公安局决定,给予王祥春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10、2016年6月21日上午,县商粮局夏军林上班迟到。县商粮局决定,给予夏军林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11、2016年6月22日上午9点16分,县公路管理局雷小辉未到岗,且未办理请假手续。县公路管理局决定,给予雷小辉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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