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绥宁征集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核心标志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编辑:刘艳芳 2016-08-16 17:09:34
时刻新闻
—分享—

湖南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上苗家阿妹把绣球抛给宾客。(资料图片)

来自全国各地游客与绥宁苗族同胞欢聚一堂,共庆苗族四月八姑娘节。(资料图片)

  红网绥宁站8月16日讯(通讯员 向云峰)8月16日,笔者从湖南省绥宁县旅游局了解到,为加快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旅游品牌建设,绥宁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苗族四月八姑娘节logo和杨黎娘雕塑形象设计方案。

  本次征集的苗族四月八姑娘节logo和杨黎娘雕塑是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的象征,目的是为了打造具有绥宁特色节日文化旅游品牌,提升绥宁文化内涵,增强社会公众对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品牌的认知,促进绥宁县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组委会要求设计应充分体现绥宁民族、民俗、地域、文化特色,体现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的特色,整体设计简洁、形象、直观。同时要求设计应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以及各类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征集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7年3月1日。征集结束后,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组委会还将出台《中国·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核心标志保护办法》。

  绥宁县是湘西南巫楚文化的重要遗存地,有着浓郁的女性文化现象和女性崇拜、女祖崇拜习俗。苗族四月八姑娘节相传是为了纪念古代飞山峒蛮为哥哥到牢房送乌饭的女英雄杨黎娘,主要流传于湘桂黔和湘西南苗族地区,是苗族妇女特有的传统节日。每到农历四月初八,各家都要邀请出了嫁的姑娘回娘家,兄弟和父母都要给姑娘赠送礼物。姑娘们回到娘家,与大家一起吃乌饭,吹芦笙,唱山歌,比女红,跳花跳月,载歌载舞,欢度节日。2008年,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绥宁苗族四月八姑娘节主要包括姑娘回娘家、祭女祖、吃乌饭、吃姑娘宴、喝拦门酒、祭花树、舞草龙、唱土地、逗春牛、吹芦笋等民族民俗活动,并开展斗高脚马、苗王背媳妇、苗家摔跤、荡秋千、打地老鼠、爬古藤、押甲等体育竞技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向云峰

编辑:刘艳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8/16/101875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