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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疑云 一起车祸背后的“兜圈”之争

来源:红网 作者:陈诗娴 编辑:王娉娉 2016-08-18 11:46:4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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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驾车撞人重伤致死事故,由于肇事司机舒某的一系列举动而变得扑朔迷离。

  没报警,到了医院没送伤者下车,还把伤者“兜”回了事发现场附近公交站,按照舒某的说法,这是因为当时伤者自己说不要去医院。

  但事故的结局是,伤者最终倒在了公交车上,并于数日后不治身亡。

  舒某的行为属不属于肇事逃逸?交警部门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其行为属于逃逸。但案件仍存在较大的争议点,检方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实习生 雷珍丽 邹绚绚 长沙报道

  今年1月3日,78岁的唐娭毑在长沙一辆8路公交车上昏迷不醒,公交司机发现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1月10日,唐娭毑因重伤不治去世。接到报警后,警方调取沿线监控发现,上公交车之前,唐娭毑曾被一辆黄色面包车撞伤。交警部门找到了黄色面包车驾驶员舒某,进行案件侦查后,认定舒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负本案主要责任,并对舒某进行刑事拘留。

  随后,交警部门将该案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15日,雨花区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8月15日,记者从雨花交警大队事故科了解到,目前大队正在配合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主要针对驾驶员舒某是否是肇事逃逸情况。记者经过多方采访,试图还原事件的相关情况。

  争议一

  为何没报警而是接伤者上车

  唐娭毑的代理律师为潇湘晨报记者提供了一份由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司机舒某陈述,1月3日早上8点46分,他驾驶车辆沿香樟路香莲路口东往西方向行驶,看到路口信号灯变红,就驾车缓缓地往停止线行驶,在距停止线还有四五米距离时,有个老人从他车前由北往南横穿过来,他赶紧刹车但是没有刹住,车辆的左前部与老人碰撞,事故发生后,他把老人扶上车,但是没有拨打报警电话,拨打了120后又取消了。

  该案的事故认定书中,关于“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程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一栏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死者唐娭毑的孙女李女士提出,面包车司机舒某在撞倒唐娭毑后,下车来到唐娭毑身边。随后并没有在路口多做停留,而是扶起唐娭毑,上了自己的面包车。“看到这一幕,我就觉得奇怪,他不是应该打110或者120吗?”

  李女士说,舒某后来给他的回答是:他觉得120没自己快,于是他就自己送。

  分析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张永红认为,在这一情节中,不管舒某是拨打120急救电话,还是把伤者送往医院,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这一情形中,有两个问题是值得去考虑的,一是舒某的做法可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保护现场的要求,但如果当时行为人将她送往医院可能更有利于使伤者得到救助,这个时候他未必要打120。第二点,即使说行为人没有拨打120,这个做法是不妥当的,也不能够由此得出结论,他逃离现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争议二

  为何到了医院不下车又开走

  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提到,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舒某驾车送唐娭毑去香樟路洞井路口的一家医院,明知唐娭毑有呕吐现象,但到达医院后并没有将其送下车由医务人员检查治疗。

  根据视频录像显示,面包车在医院门口停留了5分钟,然后从医院驶出。

  这5分钟到底发生了什么?舒某为何没将伤者送下车?对此,李女士说:“他(舒某)说到了医院后,我奶奶说不要去医院,说一直往前开。”李女士称,舒某并没有这一对话的证据,她和家人都无法相信。

  记者从雨花区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处了解到,由于舒某无法提供这一对话的证据,办案单位也无法考证。

  分析

  张永红认为,行为人辩解说,老人讲不需要去医院,就算没有录音,但证明责任仍然在控方,不是要行为人来证明老人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只要行为人提出了合理的辩解,控方要驳倒他才行。

  从行为人的角度考虑,他撞伤老人之后,确实带老人到了医院,至于为何没有下车,不排除临时变了念头的可能性,也许原本想送老人到医院,但到了门口,又不愿意送进去了。但就算是这种情况,也得拿出证据。

  争议三

  为何不送回家而是送公交站

  根据监控显示,面包车从医院驶出后,沿香樟路由西往东行驶到沙湾路,后在沙湾路上由南往北行驶到曲塘路掉头返回事发现场附近。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提到,舒某是在现场附近找老人的家,但没有找到,随后他把老人送到窑坡公交车站后,自己驾车去上班。

  公交司机袁某证实,他驾驶8路公交车到达终点站后,发现有个老人坐在座位上没有下车,于是他去叫老人,但老人没有醒,后又叫来其他工作人员叫老人,老人也没醒,他发现老人的衣物上有呕吐物,于是拨打了120及110,将老人送到医院,并联系了老人家属,这名老人就是唐娭毑,数天后在医院因重伤不治身亡。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驾驶员舒某在案发后,没有及时报警,没有保留事故现场,没有及时治疗抢救伤者、没有送医导致耽误了伤者的最佳治疗时间、且送老人上车时没有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等几个情节,认定其肇事逃逸的情节。

  分析

  张永红认为,要有证据证明舒某知道了老人的住址,但并没有把老人送到家里,这才叫故意。目前来看还存在多种可能性,当存在多种可能性的时候,不能盲目得出一个对当事人不利的结论。

来源:红网

作者:陈诗娴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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