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19日讯 (时刻新闻记者 陈宗昊)记者今天从湖南省监狱管理局获悉,省监狱管理局就“茶陵监狱撤销罪犯冯某提请减刑”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
说明原文如下:
关于茶陵监狱撤销罪犯冯某提请减刑的情况说明
茶陵监狱罪犯冯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4年9月23日交付执行。
罪犯冯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和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2016年7月,茶陵监狱根据有关法律将罪犯冯某减刑案件报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报告我局刑罚执行处。我局刑罚执行处根据上级新的规定,该犯受贿罪属于暂缓呈报对象,故茶陵监狱及时撤回对罪犯冯某的减刑提请建议。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