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8月19日讯(通讯员 谭才兴 张慧英)男子用火烧荒,不慎造成山林火灾。8月16日,经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龚某拘役两个月。
今年3月2日,龚某为开荒种地,在怀化市金海村与双村村交界的山脚下焚烧茅草。由于天气干燥,风力较强,将燃着的茅草吹到了附近的山林,进而引发森林火灾,烧毁了金海村、双村村、新店坪村部分村民的林地。经鉴定,此次过火面积共4.2公顷。
案发后,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室干警对龚某进行法律讲解,介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生态损失补偿等相关规定后,龚某自愿在烧毁的林地上补种树木及赔偿现金,获得了受害村民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龚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且在火灾发生时积极参与扑火,火灾发生后积极赔偿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第67条第3款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谭才兴 张慧英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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