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站8月19日讯(通讯员 王建军)以生产塑料颗粒为名,暗地里却生产羟亚胺等易制毒化学品。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成功捣毁一处生产羟亚胺等易制毒化学品的地下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收缴制毒器材一批,成功消除了涉毒重大治安隐患。8月18日,鼎城区公安局对外通报该案侦破情况。
今年5月初,广东警方向鼎城区公安局传来案件线索:今年5月以来,广东惠州市警方在侦办叶某(男,广东惠州市人)制造毒品案中发现,制造毒品K粉的原料羟亚胺来自江苏盐城市人王某,而羟亚胺的卖家有一部分来自湖南常德。获知情况后,鼎城区公安局禁毒大队立即对该线索展开核实,同时向市局禁毒支队和区公安局党委汇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培桂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侦破此案。市局禁毒支队也牵头召集禁毒、技侦等部门多次开展专题研判。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洪振坤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案件侦办工作,并明确由副局长胡南顺牵头办理此案。
为保证案件的顺利侦办,副局长胡南顺决定以区局禁毒大队为班底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他对摸排制毒工厂所在地、团伙成员组成、制毒原料生产与销售网络等侦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经过前期大量扎实工作,民警终于查清了制毒工厂所在地、制毒团伙成员身份、所用车辆信息等基本情况,并围绕呈现出来的主要关系人沈某明(男,43岁,陕西宝鸡市人)重点实施监控。
8月8日上午,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得知:该案团伙成员将于当天到制毒窝点所在地——鼎城区原大龙站乡郑家岭村汇合,准备进行制毒设备的调试。抓捕时机稍纵即逝,禁毒大队立即联合大龙站派出所,迅速展开抓捕行动。下午3时许,在确定主要犯罪嫌疑人抵达制毒工厂后,民警立即行动,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明,陈某(男,34岁,鼎城区人)、郑某良(男,46岁,鼎城区人)当场抓获。
经核实,犯罪嫌疑人沈某明于2011年因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16年年初刑满释放后,为获取高额利润,决定重操旧业。其通过中间人联系上时在广东打工的鼎城人郑某良,当得知郑某良在老家大龙站有一处偏僻的山林,地势险要很少有人注意,决定在此修建工厂,以生产塑料颗粒为名暗地里生产羟亚胺等易制毒化学品。随后,其先后投入数十万元修建厂房、购买反应釜和离心机等器材,并联系技术人员进行调试。不料在即将投入生产前,该制毒工厂即被鼎城警方迅速捣毁。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各方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生产出成百上千公斤的羟亚胺原料,若流入黑市后果难以想象。目前,犯罪嫌疑人沈某明,陈某、郑某良因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已依法被鼎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王建军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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