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解读之一
《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解读之二
年底前逐台清查
“两客一危”车辆
——《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解读之三
湖南日报记者 邓晶琎 王曦
“两客一危”车辆和学生接送车辆逢疑必查;重点路段将实施24小时巡逻执勤……根据《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第五条、第六条举措,湖南将加强重点道路的巡查管控,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举措五:加强道路巡查管控
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重点路段实行24小时常态化巡逻执勤,对不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大客车停运制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重要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统筹规划并科学划定危险品运输车辆禁行、限行区域,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学生接送车辆逢疑必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动执法,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物联网和“大数据”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中的作用,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水平。
【解读】
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领域,“两客一危”车辆是重中之重。“两客一危”,是指道路班线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两客”车辆,一般车上人多,一旦出事,死伤可能很惨重;“一危”车辆,所载货物很危险,比如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一旦发生事故,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惨重损失。
《通知》中要求加强道路巡查管控,重点是要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学生接送车辆逢疑必查。
公安部门介绍,将根据辖区车流量和重点车辆通行规律,在重要路口、收费站或服务区设立检查站,对“两客一危一校”车辆逢疑必查。对全省高速公路的10个省际检查站实行24小时勤务,加大对重点车辆的登记、检查力度。
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建设使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可通过警情监管、交通态势评估、重点车辆监管分析等功能,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和水平。全省高速公路将启用162套固定测速设备、85套移动抓拍设备、82套缉查布控拦截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此外,省公安厅交管局将不定期通过高德地图、视频系统、公网数字对讲机等方式,对各市州和重点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勤务安排、民警履职等情况进行指挥调度,定期讲评通报。
举措六:集中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2016年9月底前,市州人民政府必须对辖区内干线公路、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公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对辖区高速公路进行全覆盖式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一周内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2016年12月31日前,逐台清查“两客一危”车辆。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参与营运。强制清除重大隐患车辆。质监部门要对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进行定期检验,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承压类罐体,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对检测不合格的常压类罐车,交通运输部门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公安交警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非法改拼装营运车辆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工商部门对存在非法行为的相关企业,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处罚。
【解读】
在全覆盖式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中,“两客一危”车辆是重点。
交通部门要求,道路运输企业要逐台清查“两客一危”车辆,建立车辆安全隐患台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车辆年度审验。“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使用实时监控设备,配备足够有效的应急安全设备。否则,2017年起禁止营运。
公安部门在排查中,对发现的“两客一危”车辆有违法未处理的,督促其驾驶人现场清零处理。将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两客一危”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通过系统提示,在收费站卡口拦截处理。
今年年底前,全省每一台“两客一危”车辆都将被彻底清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及企业,公安部门将抄送当地运管、安监、教育部门,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允许参加营运。同时,继续采取断然措施,严厉整治非法改拼装车辆,一经发现,强制报废。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邓晶琎 王曦
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