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站8月23日(通讯员 欧明松 沙伟)数天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柳叶大道西延线的工地上发现了不少宋代古钱,周边的村民甚至不少市民都闻风而至前去挖掘。河洑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理,并联合市文物局、河洑镇政府对现场私自挖掘的行为进行制止。目前,公安机关即将联合文物主管部门展开对古币的追缴工作。
获悉情况后,武陵公安分局河洑派出所民警在局领导的统一部署下,立即赶到了事发现场。派出所所长余滨洋带领全所民警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并在事发地点周围拉上了警戒线,同时对哄抢古币的群众进行法律宣讲,告知其出土文物属国家所有,私藏古币的行为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将对私藏的古币进行追缴,现场群众纷纷主动上交拾获的古币。
这些古钱币从何而来,价值几何?根据在现场进行查勘工作的市博物馆副馆长龙朝彬现场初步判断:这里可能是一处钱币窖藏点,具体位置因为破坏严重已经无法判断。河洑镇地处沅水北岸,历史上曾经是云贵高原通往中原的必经之路,也是名副其实的湘西门户。上世纪80年代,在河洑山脚就曾出土过大量宋代钱币,目前保存在市博物馆。“宋代工商业发达,铸币量巨大。如今,宋钱是存世最多的古货币。因此,这次挖掘出土的钱币价值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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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加快,不少建筑工地在施工的时候发现了文物。曾经出现过有人哄抢文物的情况,也有人挖到阴沉木就归为己有,这些都是犯法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受单位应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文物保护法》第七条: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造成文物灭失的、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还规定: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欧明松 沙伟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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