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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8名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谭明 刘敬平 编辑:刘艳芳 2016-09-09 09: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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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常德站9月9日讯(常德晚报记者 谭明 通讯员 刘敬平)9月7日,湖南省常德市纪委通报了7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有8名干部因此被问责。

  这7起典型案例具体为:

  2013年12月以来,市建筑勘测设计院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先后到台湾、三亚、黄山、九寨沟等地公款旅游,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市建筑勘测设计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廖学军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已被立案调查。

  2011年至2015年期间,鼎城区园艺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造成损失60余万元。李克勤作为鼎城区园艺场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委员,对危房改造中出现的问题监督不力,不制止、不查处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没有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失职失责,已被立案调查。

  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澧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将本单位20名干部职工子女安排进澧县国源公司工作,并违规套取64.5万元基准地价更新项目资金支付给国源公司,用于发放公司职工的工资和福利。时任澧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左宜方(已退休)对该局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乡县原人事局党组成员、工资福利股股长张光美在聘用人员高某工龄认定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高某工龄认定比实际提前10年,张光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乡县原人事局局长宋淑庆作为时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副局长王绍安作为分管负责人,因负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4月13日,桃源县交通局原县乡公路管理处驾驶员向才杰公车私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兰品朴作为桃源县交通局原县乡公路管理处办公室负责公车管理的副主任,对向才杰公车私用问题负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津市市原渡口镇发瑞村村委会主任杨太初,在明知自己新建住房不符合危房改造项目申报条件情况下,通过少报建筑面积的方法获取危房改造资金10000元。津市市药山镇城建站站长田丰在杨太初申报危房改造资金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汉寿县岩马灌区管理局局长蔡贵岩在任汉寿县水利局副局长、沅南水利会主任期间,对下属职工朱玉辉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谭明 刘敬平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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