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诗颖 实习生 廖庭瑄 张丽)近日,湖南省工商局发布通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今年9月20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通知中要求,对已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领取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营业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受理,依法核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营业执照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来源:红网
作者:王诗颖 廖庭瑄 张丽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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