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两把没过,49岁学员猝死
交警:学员晕倒后送往医院;医院:初步断定心源性猝死
潇湘晨报记者 陈斌 实习生 葛云霄 张沁 长沙报道
9月13日,市民王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12日上午,长沙市机动车驾驶人第二考试中心(青竹湖科目三考场),安顺康驾校的学员因科目三两把都未通过而猝死。13日下午,记者向该驾考中心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这名猝死的男学员姓朱,今年49岁。
长沙泰和医院急诊科医生说,朱姓学员被送来时已没有呼吸,而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办公室民警说,学员是在医院死亡。
医院送来时已没有呼吸,抢救无效身亡
当天在场的一名驾校教练介绍,12日上午,当时正进行科目三考试,安顺康驾校的一名男学员突然昏迷。
长沙泰和医院急诊科医生介绍,12日上午9点15分,该院确实接诊了一名驾校学员。“对方姓朱,是被人开着驾考车送过来的。”接诊的医生说,当这名学员被送来时,瞳孔散大、心跳停止、没有呼吸,处于深度昏迷状态。
随后医生给他采取了胸外按压、上呼吸机、气管插管、除颤、药物复苏等手段,抢救了两个小时,最后宣布抢救无效死亡。这名医生
说,初步断定是心源性猝死,事后,驾校方和家属进行了善后协调。
交警科目三考了两把都不及格
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办公室民警李清介绍,这件事发生在12日上午,当时驾考中心立即将晕倒学员送到医院,最终,学员在医院死亡。
“当时学员突然晕倒,考场主任立即拨打120,将他送到了泰和医院。”李清说,这名学员今年49岁。事发后,医院方报了警,新港派出所介入后移交给青竹湖派出所。“出事的学员科目三两把都没及格,然后坐在了后排。”李清说,目前没有做法医鉴定,不知道对方晕倒的具体原因。
“报考条件中有一条,学员要去医院做体检。”李清说,公安部139号令、123号令都对驾驶人有相关的体检要求。对于一些隐藏的疾病,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要求学员主动申报。
针对“安全员是否太过严厉”的质疑,李清说,从当时的监控视频来看,这种情况并不存在。他说,驾管科对安全员的要求是保证学员的安全。
提醒
身体不适要主动申报
长沙市交警支队驾管科办公室建议,驾校应为学员购买驾培驾考意外险,也提倡学员购买驾培驾考意外险。
此外,该办公室主任罗旺提醒,学员如有心脑血管疾病,一定要主动申报,病情严重者不适宜开车。由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特殊性和严肃性,可能造成情绪紧张、血压升高、心跳加速等情况,容易诱发某些疾病,造成身体上的不适甚至引起不良后果。
省交警总队曾发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温馨提示”,规定以下学员应如实申报自身情况:患有心脏病、脑血管疾病、消化道疾病、肺栓塞、容易因心理紧张引发其他不良后果以及孕妇。交警部门对不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考试申请;符合申请条件但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请及时说明,自行选择是否放弃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有任何身体不适,应立即中止考试。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斌 葛云霄 张沁
编辑:陈佳婕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