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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每万人拥有2.2名全科医生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江澎 陈鸿君 聂智南 编辑:刘飞越 2016-09-15 09: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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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记者 唐江澎 通讯员 陈鸿君 聂智南

  预计到2020年,湖南将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6.24张的发展目标。《湖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新近出炉,具体包括总体目标、机构设置、床位配置、卫生人员配置、信息资源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技术配置等多项内容。昨日,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健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介绍,到2020年,全省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59人,注册护士达到3.24人,医护比达到1∶1.25,床护比达到1∶0.52(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每万人口拥有2.2名全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压缩市办医院床位,增加县办医院床位

  床位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核心资源要素。《规划》明确了全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标准,提出了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24张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省床位总数将达44.2万张,比2015年新增4.7万张。

  根据《规划》,我省将优化公立医院各层级床位结构,严控公立医院床位过快增长。公立医院床位2015年为每千常住人口3.52张,规划到2020年配置3.38张,基本不新增。其中,部门办医院(湘雅系列)基本不变;省办医院床位新增5000张(除去原4所市办转为省办医院的4000张,实际比2015年开放床位新增1000张,主要是考虑到部分医院在建项目);市办医院从1.07张调减到0.9张,需压缩床位8500张左右(除去原4所市办转为省办医院的4000张,实际需压缩4500张左右);考虑到分级诊疗的实施,将县办医院床位标准提高至1.82张,新增7800张左右;其他公立医院(主要为军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床位从0.22张调减为0.15张,压缩4000张左右。

  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

  《规划》充分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首次明确了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设置数量和规模,即:部委办、省办医院规划设置25家,鼓励部分综合医院向专科化发展。市州按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2家综合医院,每个市州至少设置1家中医院。县级原则上设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中医医院。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

  另外,《规划》重点部署了省市县三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分别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即按长株潭、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四大区域板块,依托部分实力强的三甲医院分别建设全省综合性医疗中心和专科性医疗中心,支持部分高水平的部委办、省办医院建设国家级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性区域医疗中心;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各市州技术力量强、影响力大的综合性和专科医院,在市级行政区域内设置1个市级综合性医疗中心和1-3个市级专科性医疗中心;重点县级综合医疗中心,建设14-20所远离市区、人口多并具较强服务能力的重点县级综合医疗中心(含中医),建设后达到三级医院水平,负责向本县域及相邻县域提供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会办医院,放宽举办主体要求

  《规划》特别明确,从床位标准、设备购置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对社会办医给予支持,明确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左右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预计到2020年,社会办医院床位每千人口将提高到1.5张左右,占全省总床位数的23.4%,新增床位5万张。

  同时,对社会办医院,放宽举办主体要求,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均向社会资本开放。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等。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江澎 陈鸿君 聂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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