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2次主任会议
会议决定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9月26日举行
湖南日报9月19日讯(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蒋素珍)今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2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9月26日至30日在长沙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程,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基础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查批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郴州市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听取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一项决定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案;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志率团访问蒙古、越南和柬埔寨3国情况的考察报告。
会议听取了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省森林资源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蒋素珍
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