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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砸车盗窃11起 23岁男子二进宫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亚 吴志勇 编辑:刘艳芳 2016-09-21 1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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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汨罗站9月21日讯(分站记者 李亚 通讯员 吴志勇)湖南岳阳县23岁男子侯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3个月疯狂砸车盗窃11起再次被判刑。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的案件依法进行了宣判,被告人侯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1年4月26日,侯某曾经因犯盗窃罪被岳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5年4月17日减刑释放。刑满释放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侯某伙同周某、符某(另案处理)、梁某(在逃)等人通过商量策划,先后窜至岳阳市、岳阳楼区、湘阴县城区、汨罗市城区、平江县城区等地,通过撬、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其中,侯某参与盗窃作案11起,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98878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侯某犯盗窃罪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准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侯某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时,造成他人的其他财物损毁,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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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亚 吴志勇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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