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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规划区生态资源保护试行办法公布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编辑:康晓乔 2016-09-22 11: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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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湘晨报实习记者 罗雅琪 长沙报道

  哪些林地、绿地、湿地和水域纳入生态保护范围?《长沙市规划区林地、绿地、湿地、水域生态资源保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公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办法》,长沙境内规范区生态资源的范围有了明确的界定,林地、绿地、湿地、水域等自然风貌保护和利用也有了具体的管理细则。

  规划区指的是哪些区域?2014年公布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指出,长沙市规划区包括了市区全部、长沙县全部以及宁乡县和浏阳市部分城镇,总面积4960平方公里。规划区内的林地、绿地等生态资源划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现状生态条件为基础,并融合相关生态规划基础设施,由市规划、林业、园林和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形成生态资源数据库,报市政府批准后,作为长沙市生态保护、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林地生态资源范围内禁伐禁挖

  依据《办法》,内五区0.2公顷以上、都市区0.33公顷以上、其他市县1公顷以上林地,及公园、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中的所有林地都被划为林地生态资源的范围。换算成标准足球场的大小,四分之一左右标准足球场大小的内五区林地即可纳入林地生态资源的范畴。这里提到的都市区林地,指的是长沙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全部,岳麓区除莲花镇、雨敞坪镇以外的区域,以及望城区和长沙县的部分城镇范围内的林地。此外,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生态公益林,规划确定的森林公园,环城林带及其他重大林业生态项目等,被划为重点林地生态资源。林地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采伐林木,挖砂、采石、取土,禁止新建墓地,设立户外广告,倾倒垃圾、渣土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重点绿地生态资源明确范围

  《办法》还对湿地生态资源和绿地生态资源作出界定,将面积0.33公顷以上的湿地及公园、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中的湿地确定为湿地生态湿地资源,建成区(即城市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内,但与城市有着密切联系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内现状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集中绿地,以及绿线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划定为绿地生态资源。其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社区公园则被划为重点绿地生态资源。

  这些水域纳入保护范围

  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城市规划区域内维护生态功能的主要水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的河流和水库,干流长度超过5公里的自然及人工河流,1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水域面积1公顷以上的山塘、湖泊都被纳入了水域生态资源的范围。《办法》规定,水域及其连带区域划入水域保护范围,明确水域边界、防洪堤脚线、保护范围线、各水功能区划的范围等。

  据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采用名录的形式保护现状水域,划定了38条河流、13条撇洪渠、113座水库、656处2277公顷山塘湖泊的保护范围。对水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禁止建设与防洪、排涝、供水等无关的建(构)筑物,杜绝随意侵占水域、围填水面等不法行为。

  长沙今年未出现“看海”现象

  在今年长江流域遭遇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三大强降雨过程中,长沙不仅没有出现“看海”现象,也没有明显长时间的渍水问题。这都得益于近些年来长沙的水生态文明建设。

  “山水洲城”的独特风貌,湘江、浏阳河穿流而过,这是长沙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原点。长沙水生态文明建设遵循水运行的自然规律,将江河、湖泊连通起来,增强水系自我净化的能力,计划投入50余亿元,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施龙王港、圭塘河等6大河湖连通工程,并全面治理“一江五河”,使湘江及其支流水质明显改善。此外,长沙加强了备用水源建设,健全城市用水应急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堤防加固工程,完成水塘水库除险保安,提升防洪抗灾能力。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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