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9月23日讯(潇湘晨报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2016年3月27日,曾顺丰与喝醉了的张某在路上发生争吵之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曾顺丰将张某推倒,致张某死亡。9月21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曾顺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事发当天,张某在一巷道口撞上步行的路人,双方发生争吵,但很快停歇。张某离去后不久,又原路折回,与站在路边看热闹的被告人曾顺丰发生争吵,并多次上前与曾顺丰发生肢体冲突,最后曾顺丰将其推倒在地,导致张某脑袋着地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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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燕如 彭宏发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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