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9月2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黎棠)9月25日上午,洞庭湖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在岳阳市巴陵广场举行。此次由农业部联合江西省、湖南省政府组织开展的鄱阳湖、洞庭湖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其动员部署会同步在江西永修县吴城镇举行。
上午10时,在岳阳市巴陵广场,渔政执法工作人员、公安干警以及渔民代表等相关人士参与了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会后,渔政执法人员还对扁山、太平嘴、雁子州等水域进行了巡湖巡查。此次清理整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历时3个月,由中国农业部和江西省、湖南省政府共同组织开展,环“两湖”地方政府及农业、公安、交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参与实施,集中调配了50多艘执法船艇、400多名执法人员。在湖南,由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政府和环洞庭湖18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执法行动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拖网捕捞、电力捕捞、吊杆式机械捕螺等非法捕捞行为,清理取缔机动底拖网、电捕网(器)、吊杆式捕螺机械、迷魂阵、网围、矮围等“绝户网”和非法作业方式,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渔“三无”船舶,并追究违法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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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家鱼”比例提高至11.55%
去年,洞庭湖渔获物中“四大家鱼”的比例提高到11.55%,为近年来最高。
洞庭湖是我国淡水渔业的摇篮、鱼类基因的宝库、经济鱼类的种苗基地、生物多样性的代表,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中华鲟、江豚等水生生物的主要繁衍和栖息地。
结合长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还坚持对洞庭湖等天然水域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累计人工放鱼近20亿尾。2016年,环洞庭湖18个县市区(禁渔区)已开展放鱼活动30多场次,放流“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及中华鳖、银鱼(卵)等2亿多尾(粒)。通过实施禁渔期制度,开展渔政执法护渔和人工增殖放流,洞庭湖渔业资源衰减趋势得到明显遏制,修复资源状况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取得较好成效。
措施
●从2016年起,长江、洞庭湖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禁渔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
●目前为止,湖南省还在洞庭湖区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14个。通过各种方式和措施,不断加强洞庭湖长江江豚保护,洞庭湖长江江豚的种群数量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并成功救护受伤、搁浅的江豚25头。
来源:红网
作者:黎棠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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