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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活动中心后擅自盖牛栏 六旬老汉被村委会告上法庭

来源:红网 作者:彭诗 李景杰 编辑:刘艳芳 2016-09-26 08: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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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保靖站9月26日讯(通讯员 彭诗 李景杰)“村主任和老书记家也占用了集体的公共用地,都没有拆除,凭什么要拆我家!”因私自占用已受让给村委会的集体土地,擅自在村组织活动中心后修建牛栏,68岁的湖南省保靖县葫芦镇新民村村民向杉被村委会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败诉后,他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

  2016年3月,保靖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向杉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张贴公告,责令向杉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但向杉一直拒不履行拆除牛栏的义务。

  “村主任和老书记家也占用了集体的公共用地,作为村干部,他们都没有拆除凭什么要我家拆除!”向杉并不配合。

  面对情绪激动的向杉,该案承办法官向兴国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为其解疑释法,并多次到新民村实地勘察、了解情况,主动向当地村民和村组织了解情况,发现向杉所说情况属实。

  “党员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为村民做好表率。”向兴国又找到村主任和老村支书做工作,一通释法说理后,他直接表示,希望两位村干部带头,主动拆除自家占用集体公共用地的建筑。听到法官这样说,新民村村主任、村支书当下就表态,将立即拆除自家占用集体公共用地的建筑。

  就在两名村干部将自家建筑拆除后,9月11日,向杉也拆除了自家占地牛栏。至此,一桩牛栏引发的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司法为民无巨细。”向兴国说,每一件执行的案件,都值得执行法官思考,既要努力化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更要让法院生效判决“赖不了、躲不掉”。在执行完毕的同时,也要努力确保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和谐执行中体现法与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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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诗 李景杰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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