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9月27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杨婧璜 通讯员 聂畅宇)记者从湖南省长沙县人社局获悉,近日,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这是湖南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首次同步上调。
长沙县企业社保局负责人介绍,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基本政策是: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普调的基础上,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
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普调的基础上,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待政策出台后,长沙县企业社保局迅速反应、严谨实施,确保待遇调整及时准确。目前,长沙县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已经完成,调整后的9月份基本养老金和1—8月增资补发部分,已于9月25日前足额发放到位。据统计,此次参与调待的企业退休人员总数为14446人,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35元,人均月养老金增长率为7.8%。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婧璜 聂畅宇
编辑:刘艳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