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28日讯(实习生 廖庭瑄 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9月27日,站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的被告席上,谢财(化名)话很少。这天,他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谢财是一名无业流浪人员。2015年12月16日凌晨4时许,长沙市天心区下河街湘江一桥东南方向处一南北走向的涵洞内,他用打火机点燃捡来的纸板,致使停放在涵洞内的一辆白色大众轿车起火,随后逃离现场。
2015年12月19日凌晨,公安民警将谢财抓捕归案。经审理,法院认为谢财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廖庭瑄 刘双
编辑:陈佳婕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