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前,骆某的房屋是芙蓉大道提质改造项目昭山北段最后一栋需拆除的房屋。
红网昭山站9月30日讯(通讯员 刘京虎)9月29日一早,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指导监督下,昭山示范区依法对昭山项目红线范围内一处房屋进行依法拆除。公证人员对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记录后,由搬家公司人员装车进行搬运到预先准备好的两套过渡房内。房屋腾空完毕,大型机械开始作业,仅半个多小时,完成了对该房屋拆除。
被执行人骆某的房屋位于昭山文化旅游产品展示中心项目红线范围内,在征拆人员与该房屋户主骆某商谈拆迁时,骆某提出将家庭成员按5户进行核算征拆款等无理要求。工作人员在多次上户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7月向骆某下达限期腾地决定书。骆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市国土资源局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中院于2015年7月经审理后裁定骆某三日内不自动履行腾地将依法强制执行。裁定生效后,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执行法官,乡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几十次到骆某家中做思想工作,骆某均态度强硬,拒绝搬出。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裁执分离”的新工作机制,指定岳塘区人民法院指导监督执行,并指令由昭山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依法拆除,这在湘潭城区尚属首例。
骆某房屋位于芙蓉大道路边,也是本次芙蓉大道提质改造昭山北段需拆除的最后一栋房屋。芙蓉大道是昭山示范区的交通大动脉,也是湘潭连接长沙的重要出入口。提质改造工作既符合省委、省政府“两房、两棚、两供、两治”的要求,也符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精美湘潭两年行动”。该项目对改善城市面貌、提高芙蓉大道的通行效率,完善道路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红网
作者:刘京虎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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