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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占耕地建停车场 这“商机”抓不得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黄海珍 编辑:刘艳芳 2016-10-08 1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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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10月8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黄海珍)位于湖南省长沙县安沙镇的恒广物流园开园后,大型货运车辆进出数量猛增,对停车位的需求很大,让一部分人看到了“商机”,擅自将农用地改造成停车坪,以低于园内的停车费用,吸引货车停放,从而牟取私利。9月29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安沙中队配合镇政府,联合一分局、四分局、公安、社区、卫生院等部门,出动80余人,依法取缔8家违法占用耕地的停车场。

  “本地一些村民利用自己的农田或流转的集体土地填土硬化成停车坪,再承包给他人,用于经营停车业务,村民从中收取土地租金。”执法队员介绍,这些停车场大多设施简陋,有些甚至只铺些石子、沙子,架一个围栏就开张了。老板上阵,或雇人,在107国道路口上举牌拦车招揽生意,频频造成交通拥堵,令过往司机怨声载道。

  位于毛塘社区丰塘冲组的一处非法停车场,占地面积达13320平方米,停放着重型货车等各类车辆几十辆,日均收费超过千元。经调查,该停车场未获得主管部门审批,是附近村民张恒非法侵占该处农用地、以盈利为目的自行圈建的。

  行动前,安沙中队多次对辖区内违规停车场进行摸底排查,了解停车场位置、收费情况、审批手续、占用公共资源等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随后,执法队员向违规停车场逐一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经统计,共有8家违规停车场。

  安沙镇政府及县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多次督促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耕地,当事人均未自觉履行。对此,安沙中队强力出击,对所有违规停车场进行取缔,安排吊车把停车坪内的车辆外移,并将停车场内的住人集装箱进行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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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自占农田建房,不仅要拆还要罚钱

  《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违反前款规定,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房和其他设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制止,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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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磊 黄海珍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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