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10月11日讯(分站记者 刘灿)红网株洲站记者从湖南省株洲市发改委获悉,10月27日上午,株洲市将召开株洲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听证会。这标志着,今后株洲市车主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告别免费。
10日,株洲市发改委发布听证方案,收费将采取自动计时为主的方式,目前提供每小时收费5元和每小时收费6元两套听证方案,收费时段为每天7点至22点,第一批收费区域分布在荷塘、芦淞、天元三个区。
株洲市发改委在公告中表示,近年来,株洲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截至2015年底,市区汽车保有量为19.57万辆,并连续5年平均以20%以上年递增率高速增长。根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明确规定,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宜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至1.3倍之间。目前,株洲市现有停车位11.3万个,缺口约10万个左右。由于车辆激增停车位严重不足,直接导致了株洲市城区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停车难、停车乱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和居民的正常出行。通过实施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提高停车成本,可减少和调节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频次和停车时间,从而达到缓解道路拥堵、畅通道路交通的目的。
“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实施收费,是对个人或单位占用国有公共资源的合理补偿。”株洲市发改委在公告中称,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城市的公共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其保值、增值,是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对个人或单位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这一国有公共资源实施收费,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也有利于保障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管理和促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怎么收费?
关于收费标准、收费时段和减免规定
(一)拟收费标准。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根据株洲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采取自动计时为主的方式,第一期停车泊位拟收费标准为:
1.方案一:按12分钟计时收费,每12分钟收费1元,不足12分钟,按12分钟收费;上述收费标准以小汽车为准,其他车型比照所占小汽车位计费。
2.方案二:按10分钟计时收费,每10分钟收费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收费;上述收费标准以小汽车为准,其他车型比照所占小汽车位计费。
2.收费时段。收费时段为每天7点至22点,其他时段不收费。
3.减免规定。即停即走(连续下客载客、卸货载货以15分钟为限)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对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予收费。
收费区域:
第一期停车泊位(2261个)。芦淞区352个分布为:纺织西路(人民路至沿江路双侧)120个、人民路(纺织路至贺家土单侧23个、公园路至新华路单侧54个、新华路至车站路单侧24个)101个、铁西路(市府路至原三角叉水果市场单侧)30个、解放街(沿江路至建设路单侧间17个、建设路至芦淞路双侧84个)101个;
荷塘区138个分布为:合泰路(文化路至铁东路单侧)80个、东湖路(合泰路至石宋路单侧)8个、钻石路(新华西路至钻石大厦单侧)33个、公园路(京广线至跨铁路桥双侧)17个;
天元区1771个分布为:泰山路(黄河路至森林路双侧)345个、新闻路(黄河路至香草园单侧)26个、天台路(长江广场至珠江路双侧)165个、长江北路(长江广场至庐山路双侧)233个、长江南路(长江广场至泰山路双侧)83个、黄河北路(庐山路至天台路双侧)161个、珠江路(庐山路至森林路双侧20个、天台路至泰山路单侧18个)38个、天伦东路(长江南路至滨江路单侧)45个、嵩山路(黄河路至滨江路双侧)177个、明珠路(长江路至滨江路双侧)102个、滨江路(五桥至四桥单侧208个、四桥至黄山路单侧102个)310个、森林路(泰山路至珠江南路单侧)86个。
来源:红网
作者:刘灿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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