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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证人出庭作假证被罚款1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李艳华 2016-10-12 22:36:38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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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0月12日讯(通讯员 文天骄 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证人邓智勇在签署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后,在庭审中作出了与客观事实不符的陈述,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天心区人民法院罚款1000元。

  据了解,天心区法院在审理原告陈某诉被告江某、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陈某诉称,江某于2015年2月17日其借款14万元整,出具借条,并以房产作抵押,双方约定半年内归还,借款期限届满后,江某一直拖欠不还。为此,陈某向天心区法院起诉主张,由江某以及作为江某的丈夫向某,共同向陈某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

  江某的丈夫被告向某却认为,该借款系江某赌博之用的个人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共同生产、经营,不应由其承担共同偿债责任,并对借款款项用途申请了证人邓智勇的出庭。

  而邓智勇在签署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后作证证明:“江某借钱的事情我清楚,因为我当时在麻将馆,而且江某借钱就是用来赌博!”但在庭审中,陈某、江某都曾陈述,当时双方借钱时只有他们两人,现场并无其他人员。针对这一矛盾情况,审判员董燕进一步询问核实,审查认定证人邓智勇在法庭上作了虚假证言,当场对邓智勇予以训诫。最终邓智勇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法院惩罚处理。

  据此,天心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出庭作虚假证言的证人邓智勇罚款1000元。接到处罚决定书后,邓智勇当场缴纳了罚款,并写了悔过书。

  近年来,天心区人民法院通过当庭签署证人保证书等措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力促当事人诚信诉讼,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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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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