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隆回站10月12日讯(分站记者 喻无瑕)10月12日上午,湖南省隆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投票表决,会议决定任命刘军为隆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任命周继耐为隆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任命刘建明为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任命申松能为隆回县公安局局长。
会议同意马健强辞去隆回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同意刘建明辞去隆回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同意宋志刚辞去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同意免去李小宁隆回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刘焕华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刘军带领新任职同志面对国旗手按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来源:红网
作者:喻无瑕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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