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14日讯(记者 刘怡斌)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湖南省经信委联合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旨在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治理规范、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
《意见》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每年省级将重点推进200户以上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公司改制所补缴的税款由各级受益财政进行奖励;对完成规范化股改并在湖南股交所、“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法律顾问费、财务审计费和资产评估费等与挂牌相关的中介费用,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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