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1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近日,桃源县纪委对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沙坪镇原规划建设环保站站长唐明建违规收取群众费用、贪污公款案。2008年1月至2015年6月,唐明建在村(居)民新建、改建房屋过程中,违规收取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并将24.35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8月,县人民法院判唐明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贪污赃款24.35万元追缴国库。2016年10月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唐明建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的政纪处分正按程序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沙坪镇原纪委书记(分管城建环保工作)陈兴初进行诫勉谈话,对沙坪镇党委书记彭晖、镇长孙奇、纪委书记罗风军进行警示约谈。
2、郑家驿乡林业站违规套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案。2014年8月至2015年下半年,郑家驿乡林业站虚列工程项目,违规套取楠竹低改项目资金5.6万元用于该站其他支出。2016年7月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负直接责任的郑家驿乡林业站站长陈世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西安镇桃安村违规套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案。2014年,桃安村以魔芋种植、玉竹种植为名,由村党支部书记黄小华凭借刘某某、刘某、黄某某三人身份证在税务部门开出12万元发票,向县扶贫办申报获得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用于桃安村其他支出。2016年8月12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负直接责任的黄小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西安镇党委免去其支部书记职务。
4、漳江镇梅溪桥居委会党总支部书记何兴明等人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2014年底,何兴明伙同居委会工作人员何英文、何明中等人采用虚列补偿方式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5.2万元,用于居委会工作人员发放年终奖金以及其他开支。2016年4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何兴明、何英文、何明中以及居委会其他5人立案调查,对何兴明、何英文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5、县国土局拆迁事务所副所长傅华凤、县城投公司工作人员肖新等人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2016年初,傅华凤、肖新伙同梅溪桥居委会何兴明、何英文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列补偿方式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17万元。傅华凤、肖新、何英明、何英文每人私分3万元,报账员何素娟私分1万元,余款用于居委会其他工作人员发放年终奖金以及其他开支。2016年4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傅华凤、肖新立案调查,对两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桃源县纪委)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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