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蓝山县分站10月18日讯(通讯员 李守成)“真是太感谢法院了,没想到法院当时那么快就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这面锦旗本应早就送来的,只因我们都为了讨生活当时赶着去外地了”10月17日上午,当事人袁某等人心怀感激的向蓝山法院送来了“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
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11月,当时永州市蓝山县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作出【2015】0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蓝山县某酒店支付农民工袁某等32人应得的工资90658元,可决定发生效力后,蓝山县某酒店却未按处罚决定书执行。2016年3月16日移交法院执行,法院当天受理了此案,可经执行法官一查,发现蓝山县某酒店已倒闭,只能通过查找酒楼的股东入手,在查明股东的情况下,下达了追加被执行人的裁定,在这期间,执行法官多次找到酒楼股东,好说歹说,劝其发放拖欠的民工工资,并为其讲解拖欠民工工资的后果,可酒楼股东每次都以酒楼已经倒闭拿不出钱为由拒绝支付,3月25日,执行法官果断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4月12日,在法院公开发放袁某等32人拖欠的工资。仅用不到1个月时间,就将40名农民工的工资款全部追回。
近年来,蓝山法院将涉民生案件列为执行工作重中之重,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落实清案责任制,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讨薪,2014年底,特事特办助114名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30余万元 ;2015年底,强制执行为27名足沐工人领到了工资20万元;2016年初,执行法官连夜驱车800多公里只为23名农民工兄弟讨薪。这样的事迹在蓝山法院屡见不鲜,古人云:“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为农民工讨薪既是法院的责任更是义务。这样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既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神圣,同时也为蓝山法院这个优秀团队的敬业、奉献精神所感动、所折服;这样一个个案例的圆满执行也正是蓝山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体现。
来源:红网
作者:李守成
编辑:王津 实习生 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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