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东县分站10月27日讯(通讯员 胡燕美) 近日,湖南省衡东法院执行局成功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兑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欧某与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肖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欧某无奈于2016年9月1日的向衡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衡东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迅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状况进行查询,经过多方的努力,终于在衡东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上有住房公积金还未提取,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了冻结、扣划,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 胡燕美
编辑:王津 实习生 李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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