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27日讯(潇湘晨报实习记者 周凌如)今年8月至9月,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左家塘派出所和砂子塘派出所共接到5起群众报警,称有人冒充房东诈骗租客钱财,数额在几千至上万元不等。9月19日,公安局将嫌疑人王俊文抓捕归案。10月26日,雨花区检察院对王俊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8月27日,齐甜(化名)通过58同城看中了一套个人房源的房子,房东自称叫“何森”。约了看完房子后,她并不满意。几天后,却又接到“何森”的电话,主动说降低房租。经考虑,齐甜答应了,并约好8月3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时,“何森”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齐甜看到证件信息与他本人一致,便相信了他,当场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7700元(含2000元押金和5700元的租金)转给了“何森”。
9月16日,齐甜在房间内意外发现了一张房东催款字条,于是拨打了字条上的电话,没想到对方说自己才是房东何森,而自己交付房租和租金的“何森”原来名叫王俊文,也是一个租客。两人通过对比各自手中的房产证和身份证信息后,发现除了证件照片不一致外,其他信息完全一样。齐甜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原来是王俊文利用“何森”的身份证信息和房产信息,制造了一套证件,并将证件上的照片替换成自己的照片,从而施骗。
据王俊文供述,他原本从事房产中介工作,对房子的租赁程序、方式很熟悉,知道可以利用假信息骗取别人的信任。据悉,王俊文所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均是假的。
手段
短租后再冒充房东高价转租
据悉,王俊文在网上寻租合适房源,并按照“押一付一”的方式租下。租房时,王俊文会要求房东出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制作假房产证和身份证。如果房产证上的房主是女性,王俊文就冒充其老公,如果房产证上的房主是男性,他就直接冒充房东。之后,王俊文会重新发布房屋信息,留下自己的电话,以高价按照“押二付三或押一付六”的方式转租给他人。诈骗成功后,王俊文会立即更换微信号和电话卡。
提醒
租房时需房东人与证件统一
面对防不胜防的骗局,承办本案的检察官伍小学提醒,租户在租房时可以要求房东人与证件统一。为了交易安全,租户也可以在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或身份证所显示户籍地去核查房东身份证、房产证的真实性。
伍小学提醒,在法律上,转租房屋是需要经过房东同意的,不经房东同意私自转租涉嫌违法,且转租房屋也需要在自己的合同期限内。实习记者周凌如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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