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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通报3起党员交通肇事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吴刘利云 编辑:于佳丽 2016-10-31 15: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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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分站10月31日讯(实习记者 吴刘利云)近日,红网株洲站记者从株洲县纪委获悉,株洲县纪委通报了3起党员交通肇事典型案件,有关当事人在被依照交通法规查处外,还被分别处以开除党籍、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

  据通报,2012年4月30日,株洲县南洲镇石板桥村党员宋卫祺驾驶重型罐式货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两死六伤、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2012年8月29日,醴陵人民法院判决宋卫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2016年9月22日,经株洲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卫祺开除党籍处分。

  2015年6月7日,株洲县朱亭镇龙形村党员龙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2015年9月2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判决龙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2016年9月22日,经株洲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龙忠开除党籍处分。

  2014年3月27日,株洲县仙井乡千弓村党员喻重武无证醉酒驾驶造成两车受损,一人受伤的道路安全交通事故。2014年11月3日,被醴陵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2016年9月22日,经株洲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喻重武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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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刘利云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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