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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窗脱落两岁女童坠楼身亡 父母一审被判承担主要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斌 张沁 编辑:刘飞越 2016-11-01 10: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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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从这个脱落的护窗坠落。图/记者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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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窗脱落两岁女童坠楼身亡 护窗制作者被索赔71万

  红网长沙11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斌 实习生 张沁)女童站在6楼护窗上,妈妈给她喂饭。突然,护窗脱离墙体,女童坠落到地面不幸身亡,这是今年4月14日晚发生在中南汽车世界G6栋的一起悲剧。事后,女童家人将护窗制作方和相关生产方告上法庭,索赔715521元。

  10月31日,记者从女童家属获悉,目前,一审判决已经出来,长沙县法院认为:根据原、被告的过错程度,女童父母应承担70%的责任,被告护窗制作方赵某夫妻承担30%的责任,即19万多元。法院判决赵某夫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到位。

  法院认为,女童小玥在事故发生时尚未满三周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她的监护人,理应履行监护职责,正确引导,教育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但其父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将她抱坐在窗台边浇花、吃饭,存在重大的监护过失,且护窗主要起到防护、防盗、防坠物等安全保障功能,但是小玥的父母在护窗上堆放了大量杂物,对事故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其父母对小玥的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其次,虽然两被告——护窗制作方称记不清是否为小玥父母安装护窗,但是事发时被告赵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已承认两原告家中的护窗系其制作安装,且带领两原告找到进货的店铺。因此,法院认为被告赵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陈述是其真实意愿表示,虽无法鉴定出系产品的质量存在缺陷还是安装问题导致产品坠落,从护窗安装的年限、整体坠落的情况看,小玥家安装的护窗没有达到普通护窗防护、防坠物等基本功能,且赵某夫妻作为销售者无法指明护窗的安装配件等材料的进货渠道,理应对护窗坠落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是10月18日出的判决结果,现在,已经过了10多天了,赵某夫妻还没有赔钱。”小玥的父亲说,这个官司,他们夫妻支付了5万元律师费用,原本以为护窗制作方承担主要责任,没想到,对方却只承担次要责任。他表示,不排除提出上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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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斌 张沁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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