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11月6日上午,长沙市解放路黄泥坑巷入口,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停在路边的大客车前挡风玻璃处未粘贴保险及检验合格标志。通过查询,确定该大客车已有三年未年检。
此外,交警发现,该车在2013到2016年间有四条未处理的交通违章记录,且多发生在城区主干道。鉴于该车三年未年检,交警通知了报废公司对大客车进行强制报废。
交警提醒,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不仅会给驾驶人带来巨大风险,而且在发生事故后,甚至无法理赔。一旦查获逾期未检车辆,警方将对驾驶员做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连续三年未检的车辆,将进行强制报废,并吊销驾驶证;车辆已达报废标准的,一律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未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等情况,保险公司可直接拒绝赔付,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车主的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陈诗娴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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